2021/08/05 - 17:12
歌手黃耀明於本月 2 日被廉政公署拘捕,指他在 2018 年港島區補選中為參選人區諾軒助選時唱歌,涉犯《選舉(舞弊及非法行為)條例》。案件今日(5 日)提堂,黃耀明獲准以 2,000 元自簽守行為 18 個月撤控。 他離開法庭見記者時唱出廣東歌《問我》,並呼籲香港人「繼續唱下去」和「繼續撐下去」。
黃耀明於大約下午 4 時 35 分離開法庭,在法院外見記者,並歌聲回應,又強調自己不是在娛樂大家。他唱出由黃霑填詞的經典廣東歌《問我》:「無論我有百般對,或者千般錯,全心去承受結果,面對世界一切,哪怕會如何,全心保存真的我」。最後他籲香港人「繼續唱下去」和「繼續撐下去」,未有回應其他問題便離去。
黃耀明日前遭廉政公署拘捕,指他在 2018 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中,於參選人區諾軒的造勢上會上唱歌,涉嫌干犯《選舉(舞弊及非法行為)條例》中,「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」。案件今日提堂,黃耀明聽取及同意案情後,獲准以 2000 元自簽守行為 18 個月,撤回控罪,期間須保持公眾安寧、行為良好,及不得干犯與選舉舞弊相關罪行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